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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灣國策智庫法制與司法研究小組「憲改的願景與現實」圓桌論壇會議

 

新台灣國策智庫於2020年8月26日,邀請法政學者舉行「憲改的願景與現實」座談會,討論目前極為迫切的憲政改造問題;數十年來修憲甚至制憲的呼聲不絕,因為台灣現存憲法過於陳舊且名實不符,經過大法官解釋的融攝補充,仍然存在基本人權條款缺漏落伍、虛偽的五權憲法架構、政府體制的混沌與國家定位扭曲等問題;國家社會的正常發展與人民生活的保障,必須克服並解決現存憲法的問題。

目前這部憲法從臨時約法算起已有百年歷史,歷經社會文化的變遷與政治經濟變革,基本人權條款顯得過時又不足,勞動權、婦女權的保障需要檢討補充,環境權甚至動物保護也值得關注;目前的五權架構與孫逸仙的五權主張並不相同,實際上憲法機關有七個之多,五院架構之中的考監兩院職權最小,廢考監兩院後其職權的歸屬應詳加規劃,已經縮減考試委員員額是第一步,有利於考試院的決策與效率,目前分割的人事權可回歸行政院,考試權可在行政部門內設專職機構,文官培訓保障應設獨立機關,監院的彈劾糾舉權力不彰又有司法的疑慮,調查權移轉立法院似乎順理成章,但是立院組織與立委素質必須提升,審計權的設立獨立機構問題較小,新設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定位值得深思。

政府體制問題最大的弊病是行政權的切割,總統與行政院長分掌權力造成權責不符又相互猜忌,現在的體制仍然具有內閣制精神,但是往總統制偏移的設計,可說是一種半總統制;在國家定位上,現存憲法與台灣的連結性太低,缺少代表性且呈現分裂國家現象,國家正常化是未來的艱鉅考驗與問題。

現存憲法的改造也存在許多問題與疑難,首先是人民的憲法意識不高,人民是否普遍意識到憲法存在的問題,民眾憲改熱情的引導與持續,是不是能夠通過目前公民投票的高門檻,公投或複決是否得以支撐憲改的民主正當性;修憲與制憲的抉擇是大問題,如果要進行整體式變動,民眾的意願與共識是否足夠,如果只是憲法內容變動,針對不同主張與意見,必須化解各方爭執與紛爭,並可能適度引用國外經驗與案例;修憲議題與意旨應立法修法來落實,並注意是否合乎憲法改造的原來意涵;憲改不只內造也受外在影響,兩岸關係與國際局勢會限制或推動憲法的改造,特別是國家體制與國家地位問題動見觀瞻,容易受到國際政治的影響,憲法改造過程需要有穩定的外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