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鄭文中教授認為,關於應受懲罰的人肉搜索行為,犯罪懲罰價值之焦點並不在於侵犯隱私之系統性,而應置於侵犯隱私之嚴重程度上,換言之,對於此種行為施加刑罰係由於行為人運用個人資料造成以下這種結果:向他人灌輸恐懼。應受懲罰之人肉搜索是否有刑事定罪之正當性,端視其對於被害者之侵害、影響程度、對於作為公民所得享有之基本權利所施加之侵犯,以及此等行為對於民主法治國家及其組成部分之機關/機構運作之影響等因素,加以思考。
新台灣國策智庫研究員張人傑探討,這兩個月以來中共政治局會議不再「住房不炒」,對地方債「一攬子化債方案」,延長貸款期限和緊急補助,中止網路金融科技平台調查,促進企業發展的「民營經濟31條」等,這些陸續出籠的政策成效仍然有待觀察,但已經有比較清晰的政策方向也鼓舞一些國際資金與企業的進場;許多國際政治與經濟專家關心中國經濟崩潰的「外部效應」風險,擔心中國可能因為經濟困境鋌而走險,以國際爭端甚至武力攻擊台灣來移轉內部壓力;我們希望中國可以好自為之、顧好經濟,也相信區域可以保有長期和平穩定和經濟繁榮。
作家文玉民討論軍機軍艦繞台隨時可以擦槍走火,北京也許是在等待、製造師出有名的攻台機會,然而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美國的角色與行動恐怕是難以逆料的;楊聯陞院士在「國史探微」書中,引述新加坡大學王賡武教授的看法,指出明太祖登基後宣示對周遭十五個國家「不臣」,也就是對越南、朝鮮、琉球等國不武力征服,成功構建了一個穩定繁榮的東亞秩序;這樣的東亞秩序或許只是歷史神話,以大事小、和平共存精神在今天也許還有一些參考價值。
8月15日新台灣國策智庫兩岸研究小組,「淺談台灣的國安法制」圓桌論壇研討,國安法制的重點還是在於立法層次的規範密度,提高規範的密度諸如財產查核、職務權限、忠誠義務考核,組織設計的立法要考量國家安全,像行政機關約聘僱人員就可能是漏洞;社會面向的民間活動要看其內外面向,技術應用的引伸以及科技變動性不易明確規定;國家安全的危機應該反映到法律上,立法院的立法行為才是關鍵。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國家安全如何與基本權利、個資法、阻卻違法等原則協調,輕判縱放、事證不全可能是來自證據力問題,證據力認定標準與偵查起訴程序,是不是可以參考軍事法庭的經驗加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