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助餐模式到水果行模式:尊重消費權益的頻道與系統間之合理授權機制

陳炳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5月4日凌晨台灣寬頻公司 (TBC) 突然將民視新聞台從其所屬包括台中市等四縣市的五家有線電視系統集體下架,引發軒然大波!此舉讓各界議論紛紛,從簡單的有線系統頻道上架條件談不攏,上綱到相當複雜的中國介入阻擋台獨媒體等理由都有,但當大家把焦點放在主管機關國家通訊播委員會 (NCC) 如何處理,以維護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間的授權機制權益時,其實在這場戰爭中消費者才是最大的輸家!

 

不過凡事建議往好的方向想。首先,這爭議已引發消費者瞭解,原來台灣有線衛星頻道這麼多,多到必須爭取有線系統的青睞,要上架才有收視率,才能用收視率換廣告,才能生存,導致系統台主宰著全國觀眾的眼睛跟耳朵。因此從2003年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後,幾乎各大企業集團前仆後繼都想搶食有線電視系統這塊大餅。其次,這爭議的發生,正好讓各界,包括主管機關都該好好思考,頻道是否上架,或者消費者到底能看到哪些頻道,其主導權應該在消費者手上,而不是系統業者或頻道業者,NCC千萬不要畫錯重點!

 

有關系統與頻道大戰影響消費者權益的爭端,筆者有個屬於烏托邦等級的建議即是「自助餐模式」,頻道是否能在系統上架應由消費者決定;也就是說,有線系統就像是自助餐廳,衛星頻道就是餐廳擺出來讓顧客選點的各種菜色,有顧客(觀眾)要點(訂)菜(衛星頻道),餐廳(有線系統)就得賣。有線電視系統只是一家自助餐廳,每個訂戶都有點菜(選頻道)的權利,這樣即可將頻道是否上架的機制回歸到市場,也就是消費者手上。

 

但筆者認為這是屬於烏托邦等級的建議,是因為系統業者,甚至頻道業者都不願答應這樣做。像這次有個爭議點在於,TBC抗議民視一次賣三台,還要求通通上架,實在欺人太甚。因此在系統業者想控制平台,頻道業者想組裝連賣的前提下,自助餐式的營業模式是否可落實,全看NCC有沒有勇氣去維護消費者權益,否則應該真只是烏托邦!

 

其次比較務實的是頻道業者可各自組裝,但消費者有權分別購買,然後授權系統業者代銷的「水果行模式」。這雖然可行,但卻對消費者很不公平,頻道與系統業者間也容易有計價紛爭。首先談消費者權益,為何要消費者接受組裝的頻道群?通常頻道集團手中頻道可能只有幾個有收視價值,但多數都是灌水稀釋節目用的頻道,也就是大量重播或號稱頻道首播的舊節目在幾個頻道間換來換去,對消費者來講通通是重播,只是在不同頻道播出而已。因此強要消費者買組合好的頻道群實在不公平,建議NCC應同意頻道可以自行組裝的同時,也要各自標價,如果消費者不願意買組裝頻道群時,也可以一個一個買,也就是說,系統業者就像家水果行,消費者買水果(頻道)可以一顆一顆買,也可以一斤一斤買,更可以一籃一籃買,價格不同,各取所需。不過即便如此,業者就會將比較受歡迎的頻道訂高價,其他組裝在一起的頻道超低價,最後消費者還是會接受只有包含幾顆高品質蘋果的爛蘋果禮盒,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NCC對此不可不審慎因應,否則還是會有消費糾紛。

 

其次談到頻道與系統兩業者間的紛爭問題。即便將來開放頻道業者可以自行組裝頻道群,都可以自由上架,但頻道業者如何與系統業者拆帳分潤則是門大學問;也就是頻道組合如何計價問題。筆者建議NCC應改組目前的費率委員會,不再在於審議系統的年度月費,因為數位化實施分組付費後,月費這件事變成是小事,也就是以後訂戶所支付的有線電視價格,會因為頻道組合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不用再去審訂月費,頂多只是基本頻道的價格,但這還是會涉及頻道組合或單頻單賣問題。因此費率委員會還是可以存在,但它應轉型成為審議系統與頻道間對頻道訂價與組合有爭議時的仲裁機構,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各級縣市政府邀請財務會計、新聞傳播、消費團體、公民團體,及各級政府代表,加上頻道業者團體及系統業者團體代表,合組成一審議委員會,負責去仲裁頻道組合及計價爭議,除建立有線市場自由競爭機制外,也可保障消費者的消費權益。

 

總而言之,系統與頻道間的上架與計費爭議由來已久,過去兩業者間尚有「產業大老」可以鎮得住,還算沒有出過太大的紕漏,但將來隨數位化、集團化等發展後,頻道如何組裝、如何計價、如何銷售,勢必成為有線電視產業下一階段發展的重要議題,各界不能不未雨綢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