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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新台灣國策智庫兩岸研究小組「中共對台法律拒止戰之研析」圓桌論壇會議

中國慣常以法律做為工具,進行宣傳戰的作用比較大,可視為國際現實主義的作法,對其內部以及幹部也不講道理、法律;中國2012年開始法律動作很多,對岸如果要動武當然不會自稱武統,會巧立名目避開國際法,以建立戰爭合法性、正當性;中共法律的重要意義在教育他們的官兵,所以有內部宣傳也有對台對外目的,他們認知國際法是工具性的,立法就是工具性的預告要動手;中共宣稱南海管轄權,現在將南海手法搬來台灣;自2022年六月北京開始台海論述,全面大規模發言對外進行法理論證,因為俄烏戰爭對於北京攻台的劇本與藍圖起到了極大的衝擊,未來中共可能會加強在「武統台灣」正當性和合法性的形塑,以取得「道德」上的制高點,特別是強化「內戰」思維、突顯「內政」關係、正當武統台灣論述,作為北京開啟戰端時阻卻其他國家「介入」、「制裁」的法理基礎。

我們可以感受到中國已啟動所謂「法理拒止」之對台新型作為,中方以法律拒止對抗西方國家,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對西方國家困擾或限制;從北京近期不斷宣稱「沒有海峽中線」、「台灣海峽非國際水域」,又實施「軍隊非戰爭行為軍事行動(綱要)」(非戰綱要),又揚言「制定兩岸統一後的法律安排」,推出各種台海國內化、內水化手段,又試圖建立損人利己的規則,南海人造島就是新事件新規則,2015年中方M503畫線議題,就在企圖改變台海中線,實際上本來就有此國籍航線只是未啟用,中方後來受到國際壓力未實施;中共在建立區域習慣法,並非單純不遵守,或事後否認問題,而是建立其解釋權的走向。

北京武統台灣首先必然確立「內戰」原則,主張台海問題是1949年國共內戰的延續,並不是國際法意義上的戰爭,內戰不適用禁止使用武力原則;對方動武時其他國家可能受限內戰原則,不派兵不支持台海爭端,我們現在法律上要準備,不要陷入內戰關係或安全被動;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特殊關係對應特殊行動,2131號不干涉原則,台灣關係法已經確立特殊關係,要解開這連環套的約束,台灣要加強籌建國際法的能量;北京武統台灣的選項,並不見得是「攻台」的全面戰爭,應從美國「台灣關係法」所稱的各種「非和平手段」加以考量,更要注意的是該法明確提及美國將「嚴重關切」。

中國在六月剛實施的「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是在限制解放軍行動,不見得是在授權解放軍;2000年以後救災成了武警責任,救災責任重要但解放軍不想負責,反恐也不是解放軍責任,巴基斯坦發生恐怖事件,巴國不配合中共,解放軍樂得置身事外,聯合國維和部隊也不是解放軍的專屬,被動配合外交需要的成分大;戰爭動武並不是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的主要目的;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或台海國際水域問題,平時的作用大於戰時,實際上中國也不可能守法;美國自由航行問題,中國完全處於被動,負面形象一直存在,台海問題成為對美法律戰的攻勢作為,其首要目的還是在針對台灣,強化主從關係與話語權,對美方的用意則是以國際法反制美活動,拒斥美國海上交通線、區域安全、國際規則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