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助理教授馬準威研析,過往中共沒有一個統籌性的「愛國教育法律」,但是各級政府、學校的愛國教育推動早已行之有年,但《愛國主義教育法》把「在陸台灣人」納入規範,卻可能立即產生諸多困擾。尤其在新法的「花車效應」下,2024年中共可能加大對在陸台灣人的「愛國教育」行動。在校園工作的台師以及就學的台生,勢必遭遇更大的壓力,其所產生對台人的騷擾,尤其是該法構成要件不清楚的情況下,羅織違反愛國規範,恐導致台人就學與就業的巨大困擾,或是當前最需應對的問題。

新台灣國策智庫研究部副主任蘇世岳評論,目前戰事仍在進行中,「戰後正義」如何落實,我們仍不得而知。但倘若以色列戰勝,而試圖重劃在衝突爆發以前以巴雙方具有共識的邊界,這就違反戰後正義原則,戰爭應以恢復原狀為基本原則。哈瑪斯所發動的這場衝突其實是一種恐怖主義式的新戰爭。本質上,這是一場基於「認同」的不對稱戰爭,平民和戰士的界線難以區分,而突襲後造成的人心惶惶也凸顯恐怖主義的重要特質。因此,我們必須進一步觀察的主要有兩點:首先,這一場衝突後爆發的難民危機究竟應當如何妥善處理;其次,獲勝的一方會不會進行種族清洗的暴行。

2023年11月14日新台灣國策智庫法制與司法研究小組,「中國加強涉外立法與實施長臂管轄之發展趨勢」圓桌論壇會議,討論中國涉外法治的未來可能發展,涉及主權、安全領域之公法的域外化,領土、國籍管轄原則的擴大,將海外中國人的利益,透過域外管轄權方式進行保護,又引入「雙重犯罪原則」;未來可能出現一部總體的域外管轄立法與各部門性實體法相連結,因為如果沒有程序法上的管轄條款與之銜接,諸如《證券法》、《反壟斷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的域外適用條款,就無法從司法上得到落實;私法領域也將(出現國家安全概念)中、長期的相對化;最後應該要注意的新型法律戰,中國或許已經有一定的法律能力,在其他國家的「國內」法院中,利用不同的團體、公司或個人之名義,提出干擾其他國家對我國各類援助的法律能力。

新台灣國策智庫兩岸研究小組,「中國經濟脅迫策略及全球反應」圓桌論壇會議,研討中國進行經濟脅迫已經擴散到全球,台灣與立陶宛特別受到制裁壓力及經濟脅迫;中國對包括西方國家的很多國家都實施經濟脅迫,包括限制旅遊、投資、進出口貿易、民間抵制和施壓企業等;中國對台灣的經濟脅迫具有特殊性,如推動經濟交流合作作為統一策略的一部分,並對台灣企業施壓威脅表態支持一個中國原則等;中國「以經促統」是中共對台的總方針,中共認為「經濟」是實現「統一」的物質基礎;中國涉台機構多次公開表示,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企業在大陸賺錢,另一方面卻支持台獨分裂活動;中國近期對台灣所發動的貿易壁壘調查的經濟戰,試圖影響即將到來的總統與立委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