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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灣國策智庫通訊傳播研究小組「傳播匯流規範之再思考」圓桌論壇會議

新台灣國策智庫於2020年3月30日舉行通傳研究小組論壇會議,討論「傳播匯流規範之再思考」;傳播媒體產業的發展趨勢,是以網際網路及全面數位化做為驅動力,在政策規範上我們要先優化數位通傳基礎環境,導入網際網路治理機制並鼓勵應用創新;現在進入後匯流時代,要在IP化、寬頻化、雲端化的基礎上,實施公權力不直接介入、多方利益者參與協調、尋求符合多數利益並尊重少數的治理模式,並加強實現跨境、跨產業、跨部會的協調整合。

目前傳播媒體發展的主要議題有應用面的大數據分析蒐集運用、數位加值運用服務、OTT與網路影音服務、物聯網技術應用發展等;在監理及規管方面有匯流法案的調整、資通訊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網際網路社會治理、盜版侵權問題、個資與隱私、資安問題乃至資訊素養、數位包容、資訊自由流通、責任歸屬原則等。低度規管、共享利用的「電信管理法」將於今年七月實施,目前有多達80餘項的子法、技術規範須送立法院備查,子法是否超越母法、子法的空洞落差值得注意;其中「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辦法」規範有線電視與IPTV關係,公平會與NCC以「有線電視法」介入有線電視授權合約案件,「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在管制手段、強制登記與管理規範上仍無共識,「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有關假新聞問題,「傳播政策白皮書」有關廣電三法調整為水平或垂直方向的討論,黨政軍條款是否轉由政黨法與預算法規制,市場水平結構限制應鬆綁問題,公廣集團之定位與存廢問題等都有待釐清。

NCC組織定位變革與數位發展機關倡議,是否參考韓國制定「數據三法」,設立定位在產業發展的「科學技術資訊通信部」。技術創新的日新月異帶動許多新興商業模式,形成一個不確定的變動過程,管制規範的強度與時間點的拿捏至為困難,主管機關應回歸監管設計的核心原則,掌握比例性、合理性、平等待遇、技術中立及實用主義等價值,並滾動式地保持彈性不斷修正,以回應市場與消費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