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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新台灣國策智庫經濟研究小組「經濟脅迫」的防衛對策圓桌論壇會議

美國2023年反制經濟脅迫法草案(Countering Economic Coercion Act of 2023),對經濟脅迫有清楚定義,「經濟脅迫指的是外國對手以任意、反覆無常或不透明方式不合理地限制、阻礙或操縱貿易、對外援助、投資或商業之行動、實務作法或口頭要脅。外國對手實施這類行為的意圖在於藉由造成經濟損失以遂其戰略政治目標或影響主權國家的政治行動」。美國立法的目的在對抗中國將貿易武器化,因為中國攻擊及懲罰那些與台灣互動、支持香港民主、反對新疆種族滅絕,或冒犯中國其他「核心利益」的國家;包括日本、立陶宛、挪威、澳大利亞的許多私人公司,因此造成數百億美元的經濟損失。

中國進行經濟脅迫為時已久,其經濟脅迫已經擴散到全球,台灣與立陶宛特別受到制裁壓力及經濟脅迫;中國對包括西方國家的很多國家都實施經濟脅迫,近十年來就對27個國家和歐盟進行了152起脅迫外交行為,包括限制旅遊、投資、進出口貿易、民間抵制和施壓企業等;中國對台灣的經濟脅迫嚴重,使其對台灣的經濟脅迫具有特殊性,如推動經濟交流合作作為統一策略的一部分,並對台灣企業施壓威脅表態支持一個中國原則等;中國主張擁有台灣主權,並將兼併台灣作為其國家目標與國族動員的群眾號召;「以經促統」是中共對台的總方針,中共認為「經濟」是實現「統一」的物質基礎;中國涉台機構多次公開表示,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企業在大陸賺錢,另一方面卻支持台獨分裂活動;中國近期對台灣所發動的貿易壁壘調查的經濟戰,試圖影響即將到來的總統與立委選舉。

「幕後操作」是中國經濟脅迫的特徵,中國很少承認部署措施與國家利益之間的聯繫,這使得在世界貿易組織要挑戰中國的作法變得非常困難;中國使用的最常見經濟脅迫手段有「貿易限制」,這是針對外國政府的主要手段,可能包括對特定國家產品的進口限制或關稅提高;「公眾抵制」,這種方式通常針對公司,尤其是那些品牌對中國消費者有影響力的公司;「行政歧視」,透過增加行政手續或其他非正式障礙來限制某些國家的企業活動;「投資限制」,限制或阻止對特定國家或行業的投資;「旅遊限制」,限制國民前往特定國家旅遊,影響該國旅遊業收入;「空洞威脅」,使用模糊的或不具體的威脅來施壓,使對方難以採取對策。